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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科技: 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CIG SHANGHAI CO LTD [2] - 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8幢501室 [2] - 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6日 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78585112XY [1]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 股份发行与结构 - 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首次公开发行A股24,467,889股 于2017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 - 公司计划发行H股并赴香港联交所上市 H股发行数量及上市日期待定 [2]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75,000,000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6] - 公司发起人包括Cambridge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持股28.9101% 上海康宜桥投资合伙企业持股18.9056%等多家机构 [6][7]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其中包含4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 [59]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董事长辞任即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2]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等 [3] 经营范围与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是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 聚焦AI应用的网络解决方案 深耕高速光通信模块和AI互联与智能终端设备 [5] - 经营范围包括开发设计计算机和通信软件 生产光纤交换机等电信终端设备 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等 [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权利包括获得股利分配 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查阅公司文件 要求公司收购异议股份等 [15] - 股东义务包括遵守公司章程 依认购股份缴纳股款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等 [18] 股东会职权与运作 - 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董事 审议利润分配方案 决定增减注册资本 发行公司债券 修改公司章程等 [22]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会计年度召开一次 [26]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43] 股份管理与转让 - 公司股份采取记名股票形式 A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H股股份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存管 [6] -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股份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13]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标的 [11]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 执行股东会决议 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59] - 董事应当遵守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