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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本股份: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相关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1] - 增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优化董事会结构 [2] - 修订公司章程条款共计52处,涉及股东会职权、董事会构成、财务资助等核心条款 [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 股东权利与义务变更 - 股东提案门槛由持股3%降至1%,增强小股东参与度 [28] - 明确股东可查阅会计凭证权限,同时设置15日内书面答复机制防范滥用 [13] - 新增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条款,禁止资金占用、内幕交易等九类行为 [19][20] 董事会职权扩充 - 审计委员会获多项原属监事会职能,包括提议召开股东会、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等 [16][24][26][27] - 财务资助权限调整: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可提供不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的财务资助 [5] - 特别决议范围扩大至分拆、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需2/3表决权通过 [31] 股份管理机制优化 - 股份回购情形细化:不同情形对应10日至3年内转让或注销的差异化处置时限 [6][7][8] - 新增市值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1] - 明确董监高配偶、父母、子女持股纳入短线交易监管范围 [10] 内部控制体系强化 - 内部审计机构直接向董事会负责,独立于财务部门且不得合署办公 [46] - 审计委员会参与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并指导内审机构工作 [47] - 风险管控覆盖全资子公司,股东可对子公司董事违规行为直接提起诉讼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