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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农发展: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公司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和至少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5] -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委员推举一名委员主持[6][7] - 委员需满足四项条件:无公司法禁止情形、无监管处罚记录、具备行业专业背景、符合公司章程要求[8] 委员会职责权限 - 主要职权涵盖七项:研究长期发展规划、经营战略、重大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项目等[13] - 审议事项需形成决议报送董事会,闭会期间可经授权直接决策但需股东批准的仍按法定程序提交[14][16] - 行使职权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相关部门需配合工作且费用由公司承担[15][17] 会议召开规则 - 会议为不定期召开,可由董事、主任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举行[18] - 原则上需提前3日通知并提交资料,紧急情况下可豁免提前通知要求[21][24] - 通知方式包括书面/电子/电话等,2日内无异议视为送达[25] 议事表决程序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董事可列席但无表决权[26]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投票(独立董事需书面委托其他独董),连续两次缺席视为失职可被免职[27][30]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或举手方式,统计结果当场或次日公布[31][37][38] 会议记录与档案 - 决议经签字生效,委员需次日向董事会通报,违规决议造成损失需连带赔偿[39][40][41] - 会议记录需包含六项要素:日期/出席情况/议程/发言/表决结果等,与会人员签字确认[42][43]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包括通知/材料/签到表/决议等,决议公开前相关人员需保密[44][45] 规则效力与修订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生效,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未尽事宜按监管规定执行[47][48] - 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术语定义明确"以上/以下"含本数而"超过/少于"不含本数[4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