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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会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3][5] - 会议通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召开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 [3] -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在佛山蒙娜丽莎大厦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 [4][5]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计15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1,140,188股,占总股本66.3249% [5] - 现场出席股东10名,代表股份269,741,699股;网络投票股东147名,代表股份1,398,489股 [5][6] - 中小投资者股东共151名,代表股份1,398,889股,占总股本0.3421% [6] 议案表决结果 - 所有议案均获得超过99.75%的同意票通过,反对票比例均低于0.2% [8][9][11][12][13][15][16][17][18][21][22] - 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9][11][12][19] - 中小投资者对各项议案的支持率在51.17%-92.82%之间,反对率最高达38.79% [8][9][11][12][13][15][16][17][18][21][22] 法律意见结论 -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22][23]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