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岹科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股东大会于2025年08月1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科技中路深圳软件园(2期)11栋801室公司会议室召开 [1] -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共163人,其中A股股东162人,H股股东1人 [1] - 普通股股东持有表决权数量为50,431,160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44.3443%,其中A股股东持有46,812,174股,H股股东持有3,618,986股 [1]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董事长BI LEI主持,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议案审议结果 - 非累积投票议案均获通过,普通股股东整体同意票比例为99.8052%(50,332,910票),反对票0.1933%(97,500票),弃权票0.0015%(750票) [1][2] - A股股东对非累积投票议案同意率高达99.9980%(46,811,224票),反对票仅0.0004%(200票) [1] - H股股东对部分议案表决分歧显著,例如某议案同意率仅30.9424%(1,119,800票),反对率达69.0576%(2,499,186票) [2] - 涉及重大事项的5%以下A股股东表决中,《年度A股审计机构议案》获6,793票同意,《自有资金现金管理议案》获9,479票同意 [2] 法律程序合规性 - 律师刘清丽、陈丽君确认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2] - 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结果均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