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孚科技: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交易方案概述 -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1%股权[1] - 交易对手方包括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袁莉、华芳集团有限公司等6个主体[1] - 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1] 证监会批复内容 - 同意公司向宁波九格众蓝发行4,884,200股股份购买资产[1] - 同意公司向袁莉发行3,315,600股股份购买资产[1] - 同意公司向华芳集团发行2,657,066股股份购买资产[1] - 同意公司向张萍发行2,657,066股股份购买资产[1] - 同意公司向钱树良发行2,657,066股股份购买资产[1] - 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4,036,800元[2] 交易实施要求 - 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 - 需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请文件执行[2] - 需按规定及时办理股份发行相关手续[2] - 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