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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云: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背景 - 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涉及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 [2][5][6][7] - 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派息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1元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99.69万元 [10] -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派息事项需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10] 授予价格调整细节 - 调整前授予价格为15.029元/股 [10] - 调整公式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价格 V为每股派息额0.151元 [10] - 调整后授予价格需大于1 经计算调整后价格为14.878元/股 [10] 公司治理程序履行情况 - 董事会于2022年8月26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管理办法 [5] - 监事会于同日发表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5] - 2022年9月13日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批准激励计划 [6] - 2025年8月15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授予价格调整议案 [9] 激励计划实施进程 - 2022年9月13日完成首次授予 授予日价格为15.81元/股 向45名激励对象授予100万股 [6][7] - 2023年4月20日完成预留授予 授予价格15.81元/股 向25名激励对象授予25万股 [7] - 2023年8月和2024年4月分别审议通过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股票作废议案 [8] - 2025年3月审议通过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考核情况议案 [9] 法律合规性确认 - 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取得必要批准与授权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 [4][10]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信息披露程序 需继续按照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 不存在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