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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城投: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31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股东会通知 [1] - 股东会于2025年8月15日14:00在昆明市西山区西园南路34号融城优郡A4栋写字楼17楼会议室召开 [1] - 会议召开时间与通知间隔15天以上 具体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与公告完全一致 [1] 参会人员构成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468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18,418,602股 占公司总表决权股份的44.7421% [2] - 现场参会股东及代理人2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59,164,313股 [2] - 通过网络参会股东466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9,254,289股 占比3.6903% [2] - 中小股东共467名参会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2] 会议表决情况 - 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议案 [2]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以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票数获得通过 [2] 法律结论 - 股东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要求 [3] - 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