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诉讼基本情况 - 案件处于强制执行阶段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为申请执行人 涉案金额约2609.79万元 其中建设工程款2069.40万元 其他费用363.25万元 利息约257.13万元 扣除被执行人应支付的违约金80万元 [2] - 诉讼起因是2022年3月南通长城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 要求支付建设工程款和违约金合计2060.65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应诉并于5月提起反诉 [4] - 一审判决于2024年2月作出 公司不服并于2024年2月提起上诉 二审判决于2025年7月作出 [5][6] 诉讼执行情况 - 二审判决已生效 但南通长城未履行判决要求 未交付5980.57万元增值税发票 公司于2025年7月申请强制执行 [7] - 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 裁定冻结或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500元及利息 或查封其财产 并要求被执行人交付5980.57万元增值税发票 [11][12][13] 对公司财务影响 - 公司已在2023和2024年度对一审判决涉及的工程款利息及部分费用进行计提 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13] - 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