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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科技: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发行基本情况 - 发行股票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 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1] - 发行数量为1,035,489,574股 未超过拟发行数量上限1,210,947,530股 [1] - 募集资金总额为4,359,411,106.54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4,300,995,724.98元 [1][5] 定价与配售 - 发行底价为3.60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确定为4.21元/股 较底价溢价16.94% [1] - 通过竞价方式确定价格 共有43家投资者参与有效申购报价 [1][4] - 最终配售对象为16名投资者 包括摩根士丹利、UBS AG等机构 未超过35名上限 [1][5] 发行对象合规性 -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并与公司签订认购合同 [1] - 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及承销商关联方 未存在代持或结构化安排 [9][10] - 私募基金类投资者均已完成备案程序 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规要求 [6][7][8] 发行流程执行 - 认购邀请书发送至192家投资者 另新增17家意向投资者 [2][3] - 申购报价过程由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全程见证 [1][3][4] - 资金缴付与验资于2025年8月8日完成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 股份限售安排 - 本次发行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计算 [1] - 限售安排适用于所有发行对象 包括因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股份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