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热点问题解答
金融时报·2025-08-14 01:35
政策适用时间 - 政策有效期从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在此期间签订贷款合同且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的可享受贴息 [1] 适用条件 - 贷款资金必须用于经营活动 包括拓展空间 优化布局 提升硬件 增加业态 人员培训 产品研发等 [2] - 餐饮住宿 健康 养老 托育 家政 文化娱乐 旅游 体育八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符合条件 [2] - 贷款资金不得用于投资理财和套利活动 [2] 贴息操作流程 - 借款主体无需单独申请贴息 按正常信贷流程办理贷款即可 [3] - 经办银行收到财政贴息资金后 对已支付利息一次性返还贴息资金 [3] - 对未来需支付利息 银行在收款时直接扣除对应贴息资金 [4] 贴息额度标准 - 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最长贴息期限1年 [5] - 八类消费领域经营主体单户贴息贷款规模上限100万元 贴息金额上限1万元 [5] - 同一笔贷款不可重复享受中央财政其他贴息政策 [5] 合作金融机构 - 包括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6] - 涵盖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