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持续开展金融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专项行动
中国证券报·2025-08-13 21:10
海南自贸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规定核心内容 - 采取"小切口"立法形式聚焦民营经济发展重点难点问题 高位谋划法律规则顶层设计 将竞争中性原则作为立法起草核心原则 [1] - 截至6月底海南省实有民营经营主体360.44万户 占全省经营主体97.54% 其中民营企业93.72万户 [1] - 民营经济组织贡献全省近60%GDP和近90%就业岗位 成为推动海南自贸港发展关键力量 [1] 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 细化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制度机制 对平等准入、生产要素使用、公共服务资源获取作出规定 [2] - 明确禁止设定准入障碍 禁止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限制或排斥民营经济组织 [2] 自贸港政策赋能方向 - 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海南四大主导产业及重点项目建设 鼓励投资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领域项目 [2] - 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平等享受所得税优惠、"零关税"、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关税等自贸港政策 [2] 金融支持体系 - 涵盖多项金融支持措施 将持续开展金融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专项行动 [2] - 引导金融机构"一视同仁"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 提升民营经济组织金融服务获得感与融资便利性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