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证券收警示函 债券业务频遭“点名”
北京商报·2025-08-13 16:24

监管处罚事件 - 2024年8月12日,四川证监局对川财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2] - 违规事由包括债券交易业务内部制度建设与内控机制不完善、从业人员管理与信息披露不到位、业务合规审查落实不到位、交易行为管理有待完善 [1][2] - 近三年内,公司因债券业务已被四川证监局出具两次警示函,并被上交所多次“点名” [2][3] 历史违规详情 - 2022年12月,因债券承销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个别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受托管理履职不足等问题被四川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 - 2023年2月,上交所就“20碧海01”“20碧海02”等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及“迁安热”系列资产证券化项目存续期管理和信息披露不到位等问题对公司书面警示 [3] - 2023年12月,再次因债券承销业务个别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内部控制与风险控制有效性不足等问题被四川证监局和上交所出具警示函 [3] 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 - 公司存在内部董事人数占董事人数1/5以上但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人数1/4、股东推选监事超过监事会成员1/3等治理问题,于2024年12月被出具警示函 [3] - 截至2024年末,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出资比例达41.81% [5] 财务与业务表现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6亿元,同比下降16.18%,净利润1504.27万元,同比下降38.64% [5]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曾实现大幅增长,增幅分别为33.85%和141.25% [5][6] - 截至2024年8月13日,公司年内债券总承销金额为83.77亿元,同比减少39.5%,行业排名第59位 [6] 行业影响与专家观点 - 多次被监管出具警示函可能引发负面标签效应累积,使券商在债券承销交易中面临更高合规溢价,并影响其在主承销商遴选中的得分和市场份额 [1][4] - 情况反映出“合规创造价值”理念未能真正融入公司文化,合规制度执行可能缺乏有效监督、检查和问责机制 [4] - 公司需要进一步强化风控,通过金融科技手段加强业务流程中的合规监督,以促进利润稳步增长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