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规范宣传等,两部门征求意见
新华社·2025-08-13 15:44
监管政策动向 - 市场监管总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与规范宣传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9月15日 [1] - 征求意见稿包含四方面内容:加大缺陷调查与召回管理力度 强化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 加强企业广告和商业宣传行为监督 强化事件事故报告与深度调查 [1] 企业宣传行为规范 - 企业向消费者提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驾驶自动化等级、系统能力、系统边界等信息时应当真实全面 不得做虚假或夸大系统能力的宣传 [1] - 企业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命名及营销宣传中不得暗示其为自动驾驶系统 不得宣传实际上并不具备的功能 [1] - 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大对企业广告活动和商业宣传行为中夸大组合驾驶辅助功能、欺骗或误导消费者等情形的监督检查力度 [2] 技术管理与产品安全 - 企业未经备案不得开展OTA升级活动 不得将未经充分测试验证的软件版本推送给用户 [1] - 企业不得通过OTA方式隐瞒缺陷 确保生产的搭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与准入产品一致 [1] - 市场监管总局将组织召回技术机构开展过度宣传等问题的技术认定工作 并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专项联合调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