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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 “黑医院”“黑医生” 广告误导 无资质者禁发医疗广告
证券时报网·2025-08-13 13:50

监管政策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门印发《医疗广告认定指南》 明确除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或委托发布医疗广告[1] - 《指南》针对借医疗信息公示和科普活动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列举具体违法情形 同时明确合规的信息公示和科普活动范围[1] - 2025年上半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医疗广告违法案件1666件 罚没金额达1278万元[1] 监管规则细化与演进 - 2024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医疗广告监管工作指南》 细化执法原则和具体规则 明确不同场景下违法表现形式[2] - 新指南结合医疗广告活动新特点 对"医疗广告"定义作出明确回答 并区分医疗广告与医疗信息公开、健康科普的监管规则[2] - 两个指南为医疗机构和互联网平台划定清晰红线 压实平台主体责任 防范行业"内卷式"竞争[2] 跨部门协同与后续实施 -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政策宣贯和行政指导 引导合规开展广告宣传[3] - 继续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研究监管难点问题 细化完善部门间协同监管机制[3] - 推进广告监管规则与行业管理政策有效衔接 发挥跨部门监管合力[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