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江苏索普: 江苏索普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分红规划制定背景 - 为完善分红机制并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建立稳定持续的投资者回报机制 [1] -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制定 [1] -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 [1] 规划制定原则 - 利润分配需兼顾投资者合理回报与公司可持续发展 [1] -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1] - 决策过程需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1] 现金分红具体规则 - 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 [3] - 特殊情况下未达比例需董事会向股东会特别说明 [3]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 [3]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时扣减其现金红利用于偿还 [4] 分红形式与周期 -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可结合股票或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 [2] - 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 有条件时可进行中期分红 [2] - 中期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 差异化分红政策 - 根据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和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实施差异化分红 [3][4] - 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要求分为80%、40%、20%三档 [4] - 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程序确定 [3][4] 决策程序机制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4] - 独立董事可对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意见并提出分红提案 [5]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会执行分红政策的情况并督促整改 [5] 规划实施安排 - 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5]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 [5] -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