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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 江苏索普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发行合规性 - 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1] - 本次发行方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1] - 发行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并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3]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符合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2] - 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2]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已严格遵循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规定 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2] 股东权益保护 - 本次发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1][2][3] - 公司已制定填补回报措施 控股股东及高管已对措施履行作出承诺[2] - 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及《公司章程》规定[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