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凯众股份: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名称为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Shanghai Carthane Co Ltd [2] - 公司住所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建业路813号 邮政编码为201201 [2][3]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于2013年8月7日通过股份制改制设立 [2] - 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获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并于2017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 股本结构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 每股面值1元 [5] - 当前注册资本为26807.4568万元 已发行股份总数26807.4568万股 全部为普通股 无其他类别股份 [3][5]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3]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为以客户为中心 奋斗者为本 公司增长 环境友好 回馈社会 [4] - 主营业务包括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汽车零部件 承载轮的开发生产销售 以及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 设备租赁和房屋租赁 [4]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同类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4] - 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5] - 公司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除员工持股计划外 [5] - 可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但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5]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其中包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 [45] - 设董事长1人 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50] -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表人 辞任时需在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选 [3]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 表决权 监督建议权 股份转让权 查阅复制权等权利 [10] - 股东承担遵守章程 缴纳股款 不抽回股本 不滥用股东权利等义务 [1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 [12][13]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包括修改章程 合并分立 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 [31]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53]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 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等担保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 [18] 信息披露与合规 - 公司应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4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严格履行承诺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不得进行内幕交易 [14] - 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 履行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等职责 [5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