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昀冢科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相关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核心事件概述 -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 导致合计23.89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1][5][7] 股权激励计划结构 - 激励计划设置四个归属期 分别对应2023-2026年度营业收入考核目标 [6] - 第二个归属期(2024年)业绩考核目标为营业收入不低于9亿元 [6] - 公司层面业绩未达标时 当期限制性股票将作废失效 [6] 业绩考核结果 -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为560,768,359.06元(约5.61亿元) [7] - 实际营业收入未达到第二个归属期9亿元的考核目标 [7] - 营业收入数据来自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5]00869号) [7] 股票作废具体情况 - 作废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未归属限制性股票18.54万股 [5] - 作废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未归属限制性股票5.35万股 [5] - 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23.89万股 [5][7] 公司治理程序 - 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 - 监事会确认作废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5] - 程序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执行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