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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橙子: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决议公告

交易方案概述 -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长春萨米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1][2] - 交易对方为汪永阳、黄猛、许广英、王璞玉、王健丞、王琳、陈亮、郭春伟等8名自然人[2] - 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 但最终配套融资成功与否不影响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2] 股份发行细节 - 发行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上市地点为上交所[3] - 发行价格确定为23.31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80%[4][5] - 定价基准日前20/60/1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分别为34.89元/股、31.91元/股、29.13元/股[4] - 发行数量计算公式为: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以股份形式支付对价/发行价格[5] - 最终发行数量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监管机构注册的发行数量为上限[5] 锁定期安排 - 交易对方取得股份时若持续拥有权益时间超过12个月 则锁定期为12个月[6] - 若持续拥有权益时间不足12个月 则锁定期为36个月[6] - 锁定期内因送股、转增股本等增加股份同样遵守限售安排[6] - 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锁定期为6个月[9] 配套融资方案 - 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8]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9] - 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交易前公司总股本30%[9] - 募集资金用于支付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交易税费等[9] 交易合规性 - 公司自查认为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要求[2]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对方持股比例预计不超过5%[11] - 初步测算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不构成重组上市[12] - 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15][16] - 符合科创板定位 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17] 股票交易情况 -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收盘价29.72元/股[20] - 停牌前一交易日收盘价33.39元/股 累计涨幅12.35%[20]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涨跌幅4.62%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涨跌幅5.49%[20] - 价格波动未达到异常波动标准[20] 后续安排 - 暂不提交股东会审议 待审计评估完成后另行召开董事会[27] - 拟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26] - 已采取严格保密措施 与相关方签订保密协议[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