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7元(含税)[1] - 以总股本28,587,650,142股为基数计算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7元(含税)[1] -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约19.15亿元(按原总股本28.62亿股计算)[1] 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8日 除权除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8月19日[1] - 不设置最后交易日[1] 分配对象 - 分配对象为股权登记日下午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1] -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由公司自行发放现金红利[1] - 其他股东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系统派发[1]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持股1个月至1年按10%实际税负 持股1个月内按20%实际税负[1][2]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603元[2] - 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沪股通)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603元[3] - 其他投资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税前每股派发0.067元[3] 方案特征 - 本次分配为纯现金分红 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不送红股[1] - 采用差异化分红方式 因总股本变动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1] - 总股本从28,618,630,794股减少至28,587,650,142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