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额度批准与实施 -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董事会及5月13日股东大会批准总额不超过12.00亿元的担保额度,包括新增及展期续保,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2] - 其中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9.20亿元(含资产负债率70%以上对象不超过3.50亿元),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2.80亿元 [2] - 担保范围涵盖融资类及履约类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实际金额以金融机构合同为准 [2] 近期担保具体实施 - 公司为12家下属子公司在交通银行宁波慈溪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人民币3.50亿元 [3][19] - 担保对象包括吉林长华、广州翼宇、郑州一彬、沈阳一彬、一彬丰田合成、佛山翼宇、武汉翼宇、广东一彬、一彬新能源、湖州一彬、河北一彬、莆田一彬 [3][19] - 对吉林长华等4家子公司合计担保主债权本金上限2.00亿元,单个上限0.50亿元;对广东一彬等8家合计担保2.50亿元,其中广东一彬单独上限1.00亿元,莆田一彬单独上限0.10亿元,其余6家单个上限0.50亿元 [23] 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 12家子公司均为汽车零部件制造及相关业务企业,注册地遍布吉林、广州、郑州、沈阳、武汉、佛山、广东、宁波、湖州、河北、莆田等地 [3][4][5][6][7][8][9][10][11][12][13][14][15][16][17] - 股权结构显示11家为全资子公司,一彬丰田合成为合资公司(公司持股66%,丰田合成持股34%) [3][9][11][13][14][15][17] - 所有被担保对象均非失信被执行人,注册资本介于500万元至8,000万元之间 [3][5][6][7][9][10][11][14][15][16][17] 担保合同核心条款 -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覆盖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21] - 保证期间按每笔债务分别计算,自履行期满或垫款日起至最后到期债务期满后三年止 [22] - 债权人可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届时履行期限以提前到期日为准 [22] 担保合规性与风险控制 - 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管理层在额度内具体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2] - 被担保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5] -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9.24亿元,占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70.53%,无逾期及涉诉担保 [25]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