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政策“更加积极”的内涵与措施 - 核心是适时适度扩大财政支出力度以保障经济平稳运行,并通过扩大财政赤字、增加政府债务规模来直接促进经济增长和提振市场信心[1] - 通过债务置换增强地方财力,督促地方政府抓紧兑付各类企业欠款以盘活经济,并适度增加超前的民生设施项目[1] - 优化调整财税政策,实施更为优化的减税降费政策和具有引导作用的税收优惠,以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1] 财政政策“提质增效”的路径与要求 - 深化财政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以同样的支出带来更大成效,并加强与其他宏观政策的协调配合[2] - 具体措施包括财政支出精打细算避免浪费,优化支出结构以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以及强化绩效管理和严肃财政纪律[2] - 通过控制债务规模、压缩非急需刚性支出来提高各级财政可持续性,并强化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的协同[2] 财政政策的长期视角与系统安排 - 政策需基于长期视角和系统思维深化改革,以满足经济与财政的可持续和长远发展要求,避免短视刺激措施损害长期潜在增长[3] - 财政政策应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手段,支持“先行先试”地区创新发展,并通过财政引导缩小地区差距、推动产业梯度转移[4] - 在中长期规划中针对“卡脖子”问题加强自主研发和基础科学研究,提升国内机构和企业创新能力,并优化政府投资基金的使用以强化产业集群发展[4] 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优化 - 需由中央财政主导“更加积极”的政策,中央财政可适度增加赤字、增发国债,并进一步明确划分事权、财权与支出责任,加强中央事权职责[4] - 在此基础上梳理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如增加地方在消费税收入中的分成[4] - 各级政府应结合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中长期的财政收入、支出安排和“债务削减计划”,为积极财政政策提供财力支持[4] 财源质量建设与支出结构优化 - 加强各级政府财政资源建设,盘活既有国有资源资产,新增公共数据资产入表,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并完善非税收入征管[5] - 地方政府应彻底盘清国有资源和资产,实施分类动态管理,对管理不明确的资产通过“能用则用、不用则售、不售则租、能融则融”的方式规范处置以形成效益[5][6] - 在完善项目库基础上新增公共服务项目、压缩冗余机构和人员,通过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推动支出结构调整,并积极“投资于人”如提供鼓励生育、促进就业的扶持政策[6]
推动财政政策“有力有效”
新华日报·2025-08-11 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