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 关于提前赎回博汇转债的第十二次提示性公告
赎回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价格自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25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00元/股的130%(即≥10.40元/股)[2][6] - 该价格表现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2][6] 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0.02元/张(含税),其中债券面值100元,当期应计利息0.02元/张[7] - 利息计算依据为:票面利率1.8%×计息天数4天(2025年8月16日至8月20日)/365天[7] - 赎回对象为截至2025年8月19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债券持有人[7] - 赎回资金将于2025年8月27日通过托管券商划转至持有人资金账户[8] - 赎回完成后"博汇转债"将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1][8] 可转债基本信息 - 债券发行总额为39,700万元(397万张),于2022年8月16日发行[2] - 债券于2022年9月2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代码123156[3] - 转股期自2023年2月22日起至2028年8月15日止[3] - 转股价格经历两次调整:从初始15.05元/股下调至10.69元/股(2023年5月19日生效),再下调至8.00元/股(2025年下调)[3][5] 重要时间节点 - 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8月19日,逾期未转股债券将按100.02元/张强制赎回[1][7]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25日审议通过提前赎回决议[2] 股东及内部人员交易情况 - 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均未交易"博汇转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