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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星化学: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名称为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Weifang Yaxing Chemical Co., Ltd [4]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下营滨海经济开发区新区一路与新区东四路交叉口东南,邮政编码261312 [4] - 公司成立于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营业执照号370000400000224 [2] - 公司于2001年2月14日获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0万股,并于2001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770.9384万元,股份总数为38770.9384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全部为普通股 [2][6]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3] -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3]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 [40]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 [3][51] - 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可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43] 经营范围与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为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并使投资者获得满意利益 [3] - 经营范围包括许可证范围内烧碱、液氯、水合肼、ADC发泡剂等化工产品的生产经营,技术开发与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及供电售电等 [4]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种类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5][6]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8][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 [10] - 公司可因减少注册资本、与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职工等情形回购本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总额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 [7][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监督公司经营、查阅公司章程及财务报告等权利 [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提起诉讼 [12][13] - 股东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1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时,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13] 股东会职权与运作 -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 [14][15]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人数不足、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等情形下召开 [16]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合并分立等 [28] - 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21][26][27] 董事会职权与运作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执行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方案,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 [4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 [48][4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不得行使表决权 [49] -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工作等 [43][45]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采取积极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现金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 [57]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5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应达到80% [57] - 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形包括当年度未实现盈利、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等 [58] 合并分立与解散清算 - 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合并后债权债务由存续或新设公司承继 [63][64] - 公司分立时财产相应分割,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分立前与债权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64][65]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减资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 [65] - 公司解散情形包括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