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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啤酒: 关于变更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发展委员会名称并修订其工作细则的公告

公司ESG委员会更名及细则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发展委员会"更名为"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工作细则 [1] - 更名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1] - 修订后的《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将于2025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1] 制度名称及条款修订内容 - 原制度名称"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改为"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涉及原名称处均同步更新 [2] - 第七条修订:办事机构从"安环管理中心"调整为"安环管理中心董事会办公室" [2] - 第八条职责修订:新增"可持续发展"表述,核心职能包括制定ESG战略、研究发展风险、督导政策合规性、审核目标及报告等 [2] 会议机制及文件管理 - 第十五条明确ESG委员会可邀请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但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3][4] - 第十九条规定会议记录需由出席委员及记录人签名,作为重要文件由安环管理中心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4]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