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兰微: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2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召集人、审议事项及投票方式等关键信息[5] - 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8日下午2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陈向东主持,同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5]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段为2025年8月8日9:15-11:30及13:00-15:00,实际召开情况与通知完全一致[5][6] 出席会议人员及表决权分布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9,607,257股,占总股本33.0279%[6] - 网络投票股东2,106名,代表股份113,288,377股,占总股本6.8079%,合计参与股东2,114名,代表总表决权股份662,895,634股(39.8358%)[6][7] -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列席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6][7]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审议议案包含特别决议事项(第1-3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普通决议事项(第4-5项)需过半数通过,第6-7项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8]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程序合并统计现场与网络投票结果,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8][9] - 无临时提案新增,实际审议内容与通知完全一致,表决程序符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监管要求[8]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