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贸易投资自由便利 扩大高水平开放
金融时报·2025-08-08 07:58
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 - 国务院将77条试点措施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 其中34条推广到其他自贸试验区 43条推广到全国[1] 金融开放创新 - 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池 推进支付服务国际化 提升自由贸易账户系统功能[2] - 促进金融业数据跨境流动 拓展数字人民币在对外贸易等领域应用场景 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2] - 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深化金融开放创新 包括发展自贸离岸债 优化自由贸易账户功能 开展离岸贸易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3] - 加大"上海经验"复制推广力度 支持数字人民币创新应用推广到相关自贸试验区 优化电子支付服务推广到全国[3] 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 - 优化国际中转集拼平台运作模式 开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港口码头一体化管理 认可境外检疫电子监管信息[4] - 支持自贸试验区制定数据出境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外数据出境无须履行安全评估等程序[4] - 复制推广措施包括知识产权保护 政府采购改革 劳动者权益保护 国有企业改革 环境保护等领域共36条 占比近一半[4] 数字贸易及数字经济发展 - 依托全球航运商业网络加速拓展电子提单应用 累计签发量突破55万份[5][6] - 上海数据交易所建成全国首条数据交易联盟链 挂牌交易超过5000个数据产品[6] - 向社会开放300余个政府数据集 开发浦东养老资源"一点通"等便民应用[6] - 2024年上海数字贸易进出口达1095.3亿美元 同比增长4.9% 规模占全国30.1%[6] 口岸通关效率提升 - 海关与出口国联合开发数据互认系统 通过线上系统验核温度探针信息 减少现场掏箱[7] - 简化境内检疫措施在全国海关推广实施 提高通关效率 减少企业通关成本[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