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推进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
金融时报·2025-08-08 07:56
政策框架与试点发展 - 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起草《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旨在推进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 便利企业跨境资金统筹使用并服务实体经济[1] - 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分为高版本和低版本两个版本 高版本资金池服务于大型跨国公司 具有高门槛、高资金划转额度和高便利度特点 2021年3月在北京和深圳各选5家信用等级较高的大型跨国公司试点 2022年扩围至"8+2"个地区包括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广东海南陕西宁波青岛和深圳 2024年底在10个省市进一步优化试点政策[2] - 低版本资金池门槛较低 可参与企业更多 但跨境自主汇划资金额度和使用便利度较低 2023年5月起在北京和广东(含深圳)开展试点[2] 政策内容与全国推广 - 《通知》拟将低版本资金池政策推广至全国 建立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框架 纳入本外币跨境资金池业务统一管理 门槛设计与既有外汇和人民币资金池衔接 便利企业过渡至低版本资金池[2] - 未来各地新增资金池业务及存量外币资金池业务均按低版本资金池规定办理 存量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支持企业自主选择并鼓励过渡至低版本资金池[2] 跨境资金管理要求 - 基于资金池成员企业所有者权益 分别设置外债和境外放款集中管理公式 对跨境资金流动实行双向宏观审慎管理 必要时通过调节参数实现逆周期管理[3] 业务流程与监管优化 - 低版本资金池由各地国家外汇管理局"一个窗口"对外 统一接受企业备案和变更申请 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部门配合 简化备案流程和资金使用材料审核[3] - 业务备案权限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省级分局调整至所在地分局 不涉及额度变更的部分业务下放银行办理 同时要求加强统计监测、风险评估和非现场核查与现场检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