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防范 贵金属和宝石交易洗钱风险
金融时报·2025-08-08 07:57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从业机构开展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 的,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 "《管理办法》所指的从业机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从事贵金属和宝石现货交易的交易 商。这是结合我国贵金属和宝石行业洗钱风险评估报告和国际标准要求,充分考虑我国贵金属和宝石从 业机构现状确定的。"业内专家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根据《管理办法》,客户单笔或者日累计金 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从业机构应当在交易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 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满足国际评估和现实需求 《管理办法》应时出台 《管理办法》要求,单笔或日累计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 义务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在交易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需要强调的是,本条规定仅针对10万元以上的现金交易。"实践中,非现金支付更加常见,大额现 金交易比较少见。报告大额现金交易作为洗钱预防措施,并非限制或者禁止正常的零售、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