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发进展公告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 北京银行作为被告三 其西单支行作为被告二 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 案件由江苏南京中院移送至苏州中院受理 系存量案件 仅管辖法院变更[1] - 原告浙江中泰创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要求康得新支付投资差额损失51.47亿元 佣金154.42万元 印花税514.73万元 并要求包括北京银行在内的其余10名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 - 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 北京银行初步评估认为对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实质影响[2] 康得新财务造假及退市事实 - 康得新2015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追溯重述后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值[3] - 因2018-2019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10日起暂停上市[3] - 2020年度报告显示净利润 扣非净利润和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 且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 最终被深交所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