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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动管理费率基金蝶变 产品设计更加精细化
中国证券报·2025-08-08 07:18

行业动态 - 26家基金公司于5月16日集体上报新一批浮动管理费率基金 为《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印发后首批产品 [1][2] - 上报机构包括21家头部管理人、4家中小管理人及1家外商独资管理人 产品类型以混合型基金为主 主要对标沪深300、中证500等宽基指数 [2] - 新产品设计强化投资者利益导向 对费率升降档实行非对称设计 业绩跑输基准时降档幅度显著大于超越时的升档幅度 [3] 政策导向 - 《行动方案》要求建立与业绩挂钩的浮动管理费机制 对新设主动权益类基金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费率模式 [3] - 要求头部机构一年内发行此类产品数量不低于其主动权益类基金发行数量的60% 试行一年后评估优化并全面推开 [3] - 费率分级标准为:业绩符合同期基准适用基准档费率 明显低于适用低档费率 显著超越适用升档费率 [3] 历史演进 - 浮动管理费率基金最早可追溯至1999年裕隆基金 采取管理费叠加业绩报酬机制 管理费年费率1.5% 业绩报酬按5%比例计提 [4] - 2002年出现单向浮动模式 如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在净值跌破价值增长线时暂停计提管理费 [4] - 2007年大成优选股票将管理费降至1.25% 业绩报酬提取比例设为10% 总费用不超过期初净值平均值的5% [5] - 2013-2014年衍生阶梯费率模式(如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设4档费率0%-0.9%)和支点式对称浮动模式(如中邮核心竞争力混合费率在0%-3%间浮动) [6][7] - 2019年华安汇智精选两年采取0.8%基础管理费+超额收益20%业绩报酬模式 [8] - 2023年四季度费率改革后出现20只新产品 演化出三种模式:业绩挂钩型(8只)、持有期挂钩型(9只)、规模挂钩型(3只) [8][9][10] 产品模式创新 - 业绩挂钩模式以大成至信回报为例:封闭期内1%基础管理费中50%为或有管理费 需满足净值增长条件方可收取 超额收益部分按20%计提业绩报酬 [9] - 持有期挂钩模式以博时惠泽为例:按持有期限分三类份额 A1类(≤1年)费率1.2% A2类(1-3年)0.8% A3类(>3年)0.6% [10] - 规模挂钩模式以招商精选企业为例:规模≤100亿元时费率1.2% 超过部分费率降至0.6% [10] 行业影响 - 新产品将管理费收入与投资者实际盈亏挂钩 引导长期投资并降低非理性操作 [11] - 通过业绩比较基准约束投资运作 避免风格漂移 推动管理人提升阿尔法收益挖掘能力 [11] - 标志着公募行业在费率改革后实现产品供给侧深度优化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