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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版本资金池政策拟推广至全国
中国证券报·2025-08-08 07:03

政策框架与试点发展 - 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起草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旨在推进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并便利企业跨境资金统筹使用[1] - 政策分为高版本资金池和低版本资金池两个版本 高版本资金池服务于大型跨国公司 具有高门槛、高资金划转额度和高便利度特点 2021年3月在北京和深圳各选5家信用等级较高的大型跨国公司试点 2022年扩围至10个省市包括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广东海南陕西宁波青岛和深圳 2024年底进一步优化试点政策[2] - 低版本资金池门槛较低 可参与企业更多 但跨境自主汇划资金额度和使用便利度较低 2023年5月起在北京和广东含深圳开展试点[2] 政策推广与过渡安排 - 拟将低版本资金池政策推广至全国 建立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框架 纳入本外币跨境资金池业务统一管理[2] - 新政策充分考虑与既有外汇和人民币资金池衔接 便利企业从既有资金池过渡至低版本资金池 未来新增资金池业务及存量外币资金池业务均按低版本资金池规定办理[2] - 对存量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支持企业自主选择 鼓励企业过渡至低版本资金池[2] 跨境资金管理要求 - 基于资金池成员企业所有者权益分别设置外债和境外放款集中管理公式 对跨境资金流动实行双向宏观审慎管理[3] - 必要时可通过调节参数实现跨境资金流动逆周期管理[3] 业务流程与监管机制 - 简化业务办理流程 低版本资金池由各地国家外汇管理局"一个窗口"统一接受企业备案和变更申请 当地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部门配合[3] - 简化备案流程及资金使用相关材料审核 将业务备案权限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省级分局调整至所在地分局 将不涉及额度变更的部分业务下放银行办理[3] - 要求各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履行属地监管责任 加强统计监测 强化风险评估、非现场核查与现场检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