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福天: 关于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 - 公司为依法设立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为603028 A股股本为22080万股[7] - 公司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的情形[8][12] - 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且不存在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9]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 - 激励计划采取限制性股票形式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A股普通股 授予数量不超过300万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28704万股的1.05%[13] - 激励对象共计86人 均为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及董事会认定需激励人员 占公司2024年末职工总数的7.42%[11][12] - 授予价格确定方法符合《管理办法》规定 设置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并明确业绩考核要求[10][15][16] 激励计划审议程序 - 董事会已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办法》等议案[9][1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计划有利于健全激励机制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17][20] - 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激励对象公示程序符合监管要求[18][19] 财务与法律合规性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公司未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担保[20] - 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13][14] - 计划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