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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瑞浦: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发行概况 -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数量为3,047,535股,发行价格为125.80元/股 [1] - 发行采取竞价方式,定价基准日为2025年7月21日,发行底价为107.19元/股,实际发行价较底价溢价17.36% [3][4] - 募集资金总额为383,379,90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371,798,040.71元,未超过募集资金上限38,338万元 [5][8][9] 发行对象及配售 - 最终确定6名发行对象,包括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机构投资者 [5][13] - 华泰资产管理获配1,139,747股,诺德基金获配755,166股,中泰证券资管获配397,456股,财通基金获配317,965股,广州产投私募基金获配238,473股,无锡金筹投资获配198,728股 [13][14] - 所有发行对象认购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自发行结束之日起计算 [6][13] 资金到位与股份登记 - 认购资金于2025年7月29日全部到位,实际到账募集资金361,870,469.04元 [6][7] - 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8月5日完成登记,预计在限售期满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 [1][9] 股权结构变动 - 发行前总股本132,601,444股,发行后增至135,648,979股,新增股份占比2.25% [19] - 股东ZHIXU ZHOU持股数量未变(9,458,648股),但持股比例从7.13%被动稀释至6.97% [19] - 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未导致控制权变化 [19][20]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及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现金对价 [20] - 发行费用合计11,581,862.29元,其中承销费10,754,716.98元 [8][9] 合规性确认 - 主承销商及法律顾问认为发行过程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10][11][12] - 发行对象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且未接受任何保底收益承诺或财务资助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