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鹤股份: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立背景 -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而设立[1] -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制定[1] -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1] 委员会组成结构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独立董事/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3][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工作[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离职后需按规则补足[6] - 可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并设1-2名副组长[7] 职责权限范围 - 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并提出建议[9] - 对重大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建议[9] - 检查已决议事项实施情况,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9] - 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对董事会负责[10] 决策运作流程 -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包括项目初审和提案提交[11] - 备案工作可由专人负责或主任委员指定委员负责[12] - 会议讨论结果需提交董事会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13] 议事规则体系 - 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4][15] - 需提前三天通知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有效[16][17] - 采取现场举手表决或通讯书面表决方式[18] - 关联委员需回避表决,无关联委员不足时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会议记录需保存十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