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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新科: 动力新科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

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 重庆五中院指定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联合担任上汽红岩管理人 马永兵为负责人 [2] - 管理人职责包括接管债务人财产 调查财务状况 决定内部管理事务及日常开支 管理处分财产 提议债权人会议等 [2] - 管理人联系方式为19389323250等电话 地址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黄环北路1号 [2] 重整背景及程序依据 - 重庆五中院于2025年7月21日裁定受理债权人重庆安吉红岩物流对上汽红岩的重整申请 [1][2] - 指定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 第二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 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 [2] 对上市公司业务影响 - 上汽红岩为公司核心子公司及重卡生产经营平台 重整成功将有利于化解债务 [2] - 重整不会对公司非重卡业务的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2] - 通过重整计划执行可改善上汽红岩资产负债结构 降低公司体系内债务体量 [3] 重整进展及后续安排 - 公司收到(2025)渝05破282号《决定书》 正式确认管理人任命 [1][2] - 重整期间上汽红岩将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工作 确保生产经营和员工稳定 [3] - 重整计划尚未确定 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按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