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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下达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10.15亿元
新华社·2025-08-05 12:15

资金分配 - 中央财政下达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10.15亿元[1] - 资金支持洪涝灾后救灾工作 重点覆盖北京 河北 内蒙古 广东等地[1] - 资金支持干旱救灾工作 重点覆盖山东 河南 湖北等地[1] 资金用途 - 洪涝灾害资金用于农作物改种补种 农田积水抢排 农牧渔业生产设施及水利工程设施修复[1] - 干旱灾害资金用于增肥保苗 灌水补墒 调水运水 增打机井等救灾措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