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
新浪财经·2025-08-05 09:13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 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保育教育费 民办幼儿园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标准减免[1][2] - 政策覆盖全国公办及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 西藏 四川云南甘肃青海涉藏州县及新疆四地州延续现行政策[1][2] - 财政部与教育部将统筹学龄人口变化和财力状况 研究完善免费政策并建立评估机制 周期不超过3年[1][3] 财政补助机制 - 财政部门根据免保育教育费在园儿童人数及生均实际收费水平补助幼儿园收入减少部分[3] - 中央财政按五档比例分担补助资金:第一档分担80% 第二档60% 第三至五档50% 依据国办发〔2019〕27号文件执行[4] - 地方承担生均实际收费超出财政补助标准上限部分 以及超出政策范围的免费用资金[4] 配套支持措施 - 鼓励各省巩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孤儿和残疾儿童资助政策 中央财政根据实施效果给予奖补[5] - 要求落实《学前教育法》 健全投入机制 保障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财政拨款 制定普惠性民办园生均补助标准[6] - 引导企业 社会团体及个人捐资助学 鼓励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安排经费帮扶困难群体[6] 实施保障要求 - 各省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细化公办民办幼儿园省域内财政补助标准 做好与现有资助政策衔接[7] - 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资金监管 严禁拖欠教师工资 对虚报冒领等行为依法追责[7] - 加强学籍管理和数据稽核 提升资助管理服务水平 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儿童身心健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