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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家门口”的噪声该怎么治?

行业监管体系不足 - 噪声污染防治涉及监管部门众多 目前联合发文单位达16家 实际涉及单位更多[2] -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 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监管 有13个条款工作需要地方政府指定监管部门[2] - 部分部门未给予足够重视 认为噪声监管主要是生态环境部门的责任[2] 全过程防治制度缺陷 - 当前制度建设仍以末端治理为主 源头防治制度较少[3] - 交通设施规划设计阶段未充分考量噪声问题 对安全防护距离和噪声防护距离统筹不够[3] - 建筑施工领域缺乏源头低噪声设备使用的强制性要求 仍以推荐性为主[3] - 低噪声产品制度体系尚未全面建立 产品设备类噪声是主要投诉类型之一[3] - 休闲广场建设和住宅规划中缺乏噪声防护距离要求[3] 综合监管能力短板 - 新噪声法缺乏配套的具体实施条例[3] - 科技支撑主要依赖人防 技防应用有限 如广场舞定向传声设备应用较少 施工工地在线监测未普及[3] -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在受重视程度和投入方面与群众期待存在差距[3] 社会共治机制不完善 - 解决噪声问题主要依赖政府力量 但政府力量相对有限[4] - 依托社会力量和基层力量解决噪声问题的实践较少[4] - 噪声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需要进一步加强[4] 监管效能提升建议 - 通过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和属地政府监管职责 从文件制度层面明确具体责任[5] - 加大宣传力度 以案释法让噪声监管责任分工深入人心[5] - 推动规划交通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将噪声作为要素统筹考虑[5] - 通过政策法律统筹交通设施噪声防护距离 建筑设施噪声防护距离 夜间施工低噪声设备使用等措施[5] - 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 以噪声重复投诉点位为发力点破解污染问题[5] 技术与管理创新 - 推动各地制定地方法规 明确广场舞活动时间 居民家庭装修时间等规定[6] - 推广广场舞定向传声设备 噪声在线监测等科技手段[6] - 将噪声巡查监管处置纳入网格化巡查 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和处置[6] 社会参与机制建设 - 采用喜闻乐见方式加大噪声防治法律法规宣传力度[7] - 推行社区噪声共治会 由居委会组织制定小区安静公约并明确违规处理规则[7] - 探索试点宁静楼栋长制度 招募志愿者监督邻里噪声并给予物业费优惠奖励[7] - 开发随手拍噪声政务小程序 实现市民上传录音自动定位和系统派单至责任部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