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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公告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9人,其中2名董事因工作原因授权委托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分公司挂牌出租部分闲置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 -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1] 闲置资产盘活背景 - 根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积极推进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学府路闲置厂区盘活处置工作 [2] - 本次挂牌出租涉及学府路厂区10栋房产,总面积为22,671.39平方米 [2] - 公司授权管理层开展挂牌及合同签订事项,并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交易标的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109号A区,占地31,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062.87平方米 [9] - 本次出租10栋房产面积22,671.39平方米,权属清晰无纠纷,未被采取任何司法或行政强制措施 [9] - 1栋房产自用不在出租范围内 [9] 招租核心条款 - 租赁对象需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10] - 租赁价格不低于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市场价值评估报告 [10] - 租赁期10年(含60-180天免租期),租金采取阶梯式调整机制:第1-3年固定,第4-5年上涨6%,第6-8年重新评估,第9-10年再涨6% [11] - 承租方需缴纳首年租金10%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12] 资产使用限制 - 承租方改造需符合统一设计导则,保持园区风格一致,不得拆除承重结构(3号楼除外) [10] - 1号楼外立面玻璃幕墙原则上禁止拆除 [10] - 经营范围需符合国家规定及招商业态布局方向 [12] 交易影响评估 - 预计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并为公司带来稳定租金收入 [14] - 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4] - 公司将继续推进未出租部分的规划设计和商务谈判工作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