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鑫科技: 乐鑫科技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相关制度 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与监事或监事会有关的内部制度相应废止 [1] - 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公司治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 [1] 注册地址变更 - 公司注册地址由原"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690号2号楼204室"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御北路235弄3号楼" [2] - 变更注册地址系因购买房产用于建设上海研发中心 目前已完成该房产的产权交接手续 [2] 公司章程修订详情 - 公司住所条款更新 邮政编码由201203变更为201204 [4] - 股份总数明确为156,702,722股普通股 [4] - 财务资助条款修订 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 [4] - 增加资本方式条款更新 将"公开发行股份"改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非公开发行股份"改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4] - 股份转让限制条款调整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5] - 股东权利条款扩充 增加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权利 [5] - 股东会决议效力条款完善 增加董事会、股东等相关方对股东会决议效力存在争议时的诉讼机制 [6] - 诉讼条款调整 将监事会相关职责转移至审计委员会 [7] - 股东义务条款更新 增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要求 [8] - 股东会职权条款修订 取消监事会相关报告审议 调整对外担保审议标准 [9] - 对外担保审批条款细化 增加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汇总披露担保情况的要求 [10] - 新增财务资助审批条款 单笔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 [11] - 股东会召集条款调整 将"监事会提议召开"改为"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 [12] - 股东会召开形式条款完善 明确现场会议地点变更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 [12] - 董事任职资格条款更新 增加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等情形 [22] - 董事会组成条款明确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人 独立董事3名 [24] - 董事会职权条款调整 取消监事会相关职责 [25] 管理制度修订范围 - 修订17项公司管理制度 包括《乐鑫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乐鑫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2][3] - 其中6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包括《乐鑫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乐鑫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