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居民生活用电执行低谷电价政策的公告
电价政策调整 - 四川省发改委发布通知要求地方电网居民生活用电执行低谷电价政策 公司因计量设施和营销系统暂不具备条件 计划自2025年9月1日起执行[1] - 低谷时段为每日23:00至次日07:00 丰水期(6月-10月)低谷电价按0.175元/千瓦时执行 枯/平水期(11月-次年5月)按0.2535元/千瓦时执行[1] - 低谷时段用电量纳入阶梯电量计算范围 阶梯电量和加价标准按各地方电网现行政策执行 合表用户不执行低谷电价政策[1] 财务影响测算 - 本次电价调整预计减少公司2025年电力业务收益约1660万元 对公司经营业绩将造成较大影响[1] - 该测算为初步数据 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为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