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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南资源: 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飞南、江西兴南对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担保情况概述 - 全资子公司江西飞南和江西兴南为母公司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8月4日至2028年8月3日止 最高本金限额为3.5亿元[1] - 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 - 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交易且不存在反担保情形[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截至公告日母公司资产总额为98.73亿元(未经审计) 较经审计的92.82亿元增长6.3%[2] - 母公司负债总额为50.40亿元(未经审计) 较经审计的44.75亿元增长12.6%[2] - 母公司净资产为48.34亿元(未经审计) 较经审计的48.06亿元增长0.6%[2] - 母公司营业收入为12.29亿元(未经审计) 净利润为2234万元(未经审计)[2]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保证人对主合同项下所有债权余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包括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费用[4] - 担保范围涵盖债权人因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业务形成的全部债权[4] - 保证期间设置具有弹性机制 展期情况下保证期间自动顺延三年[3] 累计担保情况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0亿元 当前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6.69亿元[5] - 对外担保余额占2024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36.94%[5]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