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汽车: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北汽福田汽车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修订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规范内幕信息管理流程,明确保密义务及违规追责机制 [1][2][3]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1] - 涵盖所有可能影响股价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产销数据及重大事项 [1] 管理职责与流程 - 董事会办公室为统一管理部门,各归口单位需按制度执行外报程序 [1] - 董事、高管及关联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禁止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泄露信息 [1] - 无法律依据的外部统计报表要求应拒绝报送 [2] - 依法需报送时,需将外部单位人员登记为内幕知情人并签署保密提示函 [2] 违规处理措施 - 因外部单位泄密导致重大信息泄露时,需第一时间向上交所报告并公告 [2] - 内部单位或人员违规将视情节考核,外部单位违规使用信息需承担赔偿责任 [2] -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证券的,公司将追缴收益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 附则与生效 - 未规定事项以《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为准 [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生效,修订程序相同 [3] 保密提示函要求 - 明确要求接收方不得泄露信息、不得进行证券交易或建议他人交易 [6] - 需与公司同步披露信息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