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与投资者的沟通,完善治理结构并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交易所规则等法律法规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方式增进市场认同,提升企业价值并实现股东权益保护 [1] - 管理目标包括建立良性投资者关系、形成尊重股东的企业文化、增加信息透明度及促进股东财富增长 [1][3] 管理原则与禁止行为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等六项原则,强调信息披露需合法且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2] - 禁止行为包括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发布误导性陈述、股价预测承诺及歧视性对待中小股东等 [4][5] - 交流内容需以已披露信息为基础,若涉及未公开信息需立即公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5] 投资者沟通内容与形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如资产重组)、ESG信息及股东权利行使方式等 [5][6] - 采用多元化渠道包括官网、上证e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路演及现场调研等,需为中小股东参与提供便利 [6][7][12] - 业绩说明会需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出席,通过直播方式开放提问渠道并提前公告活动细节 [7][8] 调研与危机管理规范 - 接受调研需签署承诺书防止内幕交易,调研记录需存档3年以上并建立信息泄露应对机制 [9][22] - 危机处理由董事长牵头,设立专项工作组应对诉讼、重组等紧急事件,制定快速响应方案 [18]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管理,设立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分层决策执行 [15][17] - 投资者关系办公室专职负责制度落实、活动组织、投诉处理及分析师沟通等具体事务 [16][17] 制度实施与档案管理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生效,解释权归属董事会,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19] - 需建立完整档案记录活动内容、参与人员及泄密处理情况,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18]
福田汽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