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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汽车: 《董事会投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投资管理委员会设立背景 -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升重大投资决策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而设立 [1] -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规设立,属于董事会下设专门咨询机构 [2] 人员组成与任职条件 - 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含至少1名独立董事,可聘请专家顾问并支付报酬 [3] - 委员需熟悉汽车行业或经济管理/财务/法律领域,符合诚信廉洁原则及公司章程要求 [6]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缺额时需补选至最低3人方可恢复职权 [7][9] 职责权限划分 - 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方案(含技术改造/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并提出建议 [11] - 单笔固定资产投资超净资产5%或主业对外投资超净资产1%(年度累计超5%)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11] - 下设办公室由战略与资产经营部牵头,负责前期准备、会议组织及档案管理 [3][13] 工作程序与议事规则 - 重大投资项目需提供意向书、可行性报告及合作方资料,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论证 [14][15] - 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2/3委员出席方有效,实行协商一致原则并保留书面记录 [17][19][22] - 可采取实体/通讯会议形式,不同意见需在建议中明确说明 [20] 经费与规则修订 - 年度活动经费预算10万元,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 [26][27] - 规则与法律法规冲突时需立即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 [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