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萤石网络: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 [1] - 关联交易定义涵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源或义务转移事项,包括日常经营范围内可能引致的交易 [1][2] - 关联人认定标准包括自然人亲属关系、法人控制关系及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特殊关系方 [1][3]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单笔或12个月内累计低于30万元由董事长审批,超过3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 [2][5] - 与关联法人交易:单笔或12个月内累计低于300万元或总资产/市值0.1%由董事长审批,超过需董事会审议 [5][6] - 重大关联交易:单笔或累计超3000万元且占总资产/市值1%需审计评估,经董事会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7] 关联交易类型与累计计算规则 - 关联交易类型包括资产买卖、对外投资、研发项目转让、担保、租赁等11类具体事项 [3] - 累计计算规则适用于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同一类别标的的交易,已履行审批义务的交易不重复计算 [7][8]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时提交股东会 [10] - 关联股东在股东会表决时需回避且不得代理投票,关联方包括交易对方及其控制方等7类情形 [11][12] - 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协议超3年需每3年重新审议 [9][12] 信息披露要求 - 披露标准:与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法人交易超总资产/市值0.1%需及时披露 [12][18] - 定期报告需分类汇总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符合协议条款的可简化披露 [12][19] - 豁免披露情形包括公开招标、国家定价交易、单方面获赠资产等9类特殊交易 [12] 子公司与制度实施 - 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需遵循同等管理制度 [13]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与国家法规冲突时以法规为准 [13][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