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起实施
新华社·2025-08-01 13:18
政策发布 - 商务部印发《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9月1日起实施 [1] - 办法共六章44条涵盖备案管理、经营许可、企业规范、监管要求和法律责任等方面 [1] 备案管理与经营许可 - 规定批发仓储企业备案规则包括备案实施、变更与注销流程 [1] - 明确零售经营资格许可部门、许可条件、申请材料、程序时限及变更事项 [1] 企业经营规范 - 要求成品油经营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并完善管理制度 [1] - 规定企业需定期报送购销存数据 [1] - 明确企业在新建改扩建、歇业、油品购销和标识使用等方面的经营规范 [1] 监管要求 - 要求地方政府建立企业名录并编制零售体系规划 [1] - 实施日常检查、年度检查、数智化监管和分级监管等管理措施 [1] 法律责任 - 规定不予备案及撤销备案回执的情形 [1] - 明确不予许可、撤销许可、注销许可和行政处罚等情形 [1] 政策背景 - 国内成品油市场出现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加强行业管理 [2] - 为落实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而出台该办法 [2] 后续措施 - 商务部将指导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准确理解和执行办法内容 [2] - 推动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