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四个规范”,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精准度
中国环境报·2025-08-01 03:08
规范联动执法沟通机制。一是上下级的执法检查沟通联动机制。不同层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同一检查对象 均有检查计划的,通过沟通协商后,及时确定由一方独立检查或开展联合检查。如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 应过程中,上级部门核查企业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所在地部门也确定检查这家企业的,应当开展联合检 查。二是跨部门执法检查沟通联动机制。与安全生产、市场管理等行业监管部门建立有效的衔接、沟通 机制,开展联合行动,落实"综合查一次"要求。如江苏省南通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南通市综合集成监管平 台,可以联合多部门开展检查。这样的检查方式既受到企业的欢迎,又从源头上降低了不同部门执法机 构重复入企检查的频次。 规范企业环境基础信息档案管理。生态环境部门应当按照信息数字化、利用网络化、管理智能化的档案 管理模式,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全面收集企业环评文件、"三同时"验收、污染防治设施在线监控、信 用等级、行政处罚等各项数据,形成管理台账,实施动态化监管。根据日常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环境信 用等级情况等对企业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执法监管。 《关于严格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检查 大力提升执法质效的通知》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从加强统筹计划 和事前准备、加强监控预警和 ...